浙江印发全国首个省级整县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财联社12月6日电,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全国首个针对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省级实施导则《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文件明确提出:各试点县(市、区)应按照当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来确定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十四五”期间不少于100MW ,累计光伏发电装机不应低于当地“十四五” 电力规划最高负荷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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